市环保局狠抓“大气十条”落实,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深入分析雾霾成因,有的放矢制定防治对策,齐心协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做好“十大行动”牵头协调、检查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餐饮油烟集中整治、工业余热利用、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等行动均取得切实进展。同时,加大源头治理与管控,重点对钢铁、水泥、石化等高污染行业限期治理,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实现重点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深入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专项检查,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力度。
二是全力推进各项重点治理任务落实。认真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新的地方大气标准,完成重点项目16个。加强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红、黄、绿分类挂牌管理制度,对各类施工工地和企业堆场定期巡查,每月复核,动态监管。配合公安部门扎实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同时做好柴油黄标车“黄改绿”,2014年以来,共淘汰黄标车76702辆,完成总任务的83.4%;其中,今年以来,截止9月底淘汰黄标车36211辆。累计核发补贴资金1.6亿元;360余辆黄标车安装排气净化设备。
三是落实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惩机制,每月定期公布各区、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截至2015年9月30日,我市PM 2.5 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率为27.8%,超额完成《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