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4.12.2016  18:14

  近日,青岛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市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全面检查各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和使用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石化企业等。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对照环评文件和环评审批意见,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检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对照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检查企业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管理情况和环境应急信息公开情况。

  执法检查中要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并做好摄像和拍照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