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司法局落实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7.07.2017  09:34

      今年以来,新泰市司法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落实四项举措,出实招,见实效,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结合岗位职责,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勤政承诺书》,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科学预防。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编印下发《新泰市司法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汇编》,制定出台“党组办公会议”“请示报告”“机关考勤”等机关管理制度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业务领域工作制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注重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学习计划,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今年以来集中开展学习教育22次,组织党员干部实地参加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重效率、勇担当、做表率”主题活动,部署开展“律师执业规范年”和法律服务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积极查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任务,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着重督查、整改在纪律作风和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丰富监督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挂牌持证上岗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箱、服务评议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