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局部署医开展疗器械“三整治一清理”专项行动

20.01.2015  18:16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规范全市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1月10日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整治一清理”专项行动。
  “三整治”:一是经营企业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查验留存供货方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法证明文件;二是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是否存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三是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违法行为。“一清理”,重点对擅自变更注册地址,责令其整改但逾期不改的企业或“失联”企业进行清理。
  全市所有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都列入检查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责令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并积极开展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