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 着力提升公证执业规范化水平

02.11.2017  11:44

    今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从防控风险、随机抽查、队伍建设、规范执业等四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公证事中事后监管,使公证执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防控执业风险。一是抓好“全员”学习贯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出“学习全员覆盖,掌握全部重点”的要求,并通过电话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核查,保证学习效果。精心研究落实措施,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执业纪律教育、公证质量警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红线意识。二是细化“六项”工作措施,系统强化工作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执业风险防控问题的通知》,提出“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加强公证审查核实工作、严格加强公证机构内部管理、着力完善公证风险防控措施、着力加强公证复查和投诉处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公证质量的监管职责”等六方面要求和具体监管措施。三是突出“质量”工作重点,深入排查执业隐患。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公证质量自查的通知》,重点对2016年以来公证事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证质量自查,及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立查立改。

    开展随机抽查,全面评析案卷质量。一是创新抽查方式,确保全面摸清情况。成立两个公证质量抽查小组,采取“实地抽查、随机抽卷、现场评分”的方式,增强卷宗评查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客观性。二是突出抽查重点,确保检查广度深度。坚持问题导向,从质量薄弱环节入手,重点抽查近三年省市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公证处,抽取卷宗数增加到每人10个,确保覆盖重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三是严格评查环节,确保检查依法依规。抽查小组从各环节,严格实体、程序把关,逐卷评定,对每名公证员和每个公证处进行量化打分;对疑难复杂案卷和重点问题,采取小组初评和集中合议的办法,统一评分尺度和标准,确保抽查结果科学性、合理性。

    加强队伍素质,夯实业务发展基础。一是强化公证业务培训。科学制定公证队伍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实施公证岗位培训,强化巩固法律基础知识和重点公证业务的实务操作等。二是搭建人才交流和培养平台。市公证协会出台《公证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开展公证理论调研活动,引导公证员围绕公证发展前沿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前瞻性理论研究,提高理论创新能力。三是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以营造“学业务、精业务、钻业务”的良好氛围为目的,采取集中笔试方式,考核公证员业务理论和实务技能水平,考试成绩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逐步形成科学实用、规范长效的岗位练兵机制。

    强化公证质量,扎紧监管制度笼子。一是强化公证质量责任追究,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总结全市公证质量抽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以通报和问题清单的形式发至各区市局和公证处。对案卷质量问题较多、内部管理薄弱的公证处,采取约谈负责人、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查等措施督促整改。修订《青岛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惩戒规则》,加强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惩戒,促进公证员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二是发挥监管合力,完善质量防控体系。利用公证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的优势,加强对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针对公证执业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重点领域的易发多发问题,组织行业协会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青岛市公证机构上门服务操作指引》《青岛市办理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公证的指导意见》等。三是统一公证复查处理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案件处理。对近年出现的公证重点投诉和信访案件进行梳理,逐案阅卷、摸清案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复查程序中的突出问题和执业风险点,制定《青岛市公证机构公证复查处理工作指引》和9个公证复查参考格式文本。建立复查案件备案制度,明确复查申请人和公证机构责任义务,规范公证复查申请和复查处理程序,提高了案件处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