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山东省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 每立方米降低0.7元

20.11.2015  09:45

今天,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11月20日起,我省各天然气管线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

省物价局同时表示,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也就是一年后允许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