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一方案起步价超3元
27.11.2015 11:1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以促进节约用水为目的,“四区”内实施阶梯水价
召开此次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旨在促进节约用水,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水资源、调节水需求、治理水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本次价格听证会共有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市、区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共24人参加,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是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来自各县区物价局和经发局的16人旁听。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本次调整的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北海新区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独立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每户按4人计取(含4人),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月用水量基数增加3立方米。
对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最终实施方案的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第一阶梯价格和第二阶梯价格的平均价格执行。
拟定三个水价调整方案,近一半人赞成方案三
在听证会上公布了三个调整方案,每个方案依据年用水量划分三个用水阶梯。方案一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到户水价每立方米2.9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45至216(含)立方米范围内,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75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过216立方米,到户水价6.15元。
方案二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68立方米的,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69至288(含)立方米范围内,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90元;第三阶梯用水量超过288立方米,到户水价6.45元。
方案三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不超过125立方米,到户水价每立方米2.77元;第二阶梯年用水量在126至206(含)立方米范围内,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用水量超过206立方米,到户水价5.61元。
22名表态的听证会参加人中,有10人明确赞成方案三。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长袁超说,通过阶梯价格改革,让用水多的人多交费,有利于促进节水,方案三对多数人来说没有增加负担,覆盖人群更多,也更容易被居民接受。同时他说,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加强水质抽检,进一步提高水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的质量。
同时,有7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赞同方案二,认为方案二既有利于企业经营也能促进节水。滨州市黄河供水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马洪美说,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大,供水区域连年拓宽,电费、原材料价格也逐年上涨,企业供水成本越来越高,她认为适当地提高水价既能激励企业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供水服务水平,更有利于促进节水,推动供水事业继续健康发展。
三种方案第一阶梯水价内居民年增支均不超百元
按照国家发改委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规定,经对随机抽取的居民住宅小区调查摸底基础上,进行分析汇总确认,方案一: 89.65%的居民执行第一阶梯价格;7.57%的居民执行第二阶梯价格;2.78%的居民执行第三阶梯价格。第一阶梯居民年增支不超过28.80元,第二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144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多支出1.00元;第三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216立方米,每多用1立方米,增加支出3.40元。
方案二: 93.13%的居民执行第一阶梯价格;5.50%的居民执行第二阶梯价格;1.37%的居民执行第三阶梯价格。第一阶梯居民年增支不超过50.40元,第二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168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多增支1.15元;第三阶梯居民年用水量超过260立方米,每超出1立方米,多增支3.70元。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7.11.2015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