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由商务部等十部委和深圳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15年11月16-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本届高交会以“创新创业,跨界融合”为主题,划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创业与投资服务专区、中国高新技术论坛、super-SUPER专题活动、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板块内容,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汇聚创新资源,推动跨界融合,促进国际科技经济合作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交会组委会确定我省展位面积为221平方米。为充分展示我省形象,一是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组织智能制造、生物、新材料、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及项目参展,采用整体特装形式进行集中展示,并鼓励展商携带实物产品和演示项目,增强现场交流和互动效果;二是组织高新技术园区内的小微科技企业参加组委会举办的“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培训会”和“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项目融资路演”活动,促进科技创业型企业发展壮大。
请各市商务局选择确定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企业参展,上述企业分别提供50字以内企业简介和100字以内产品创新或技术成果说明简介,要求中英文两种版本(见附件1)。同时提供反映企业整体形象和技术成果的高分辨率数码照片4张,于9月25日前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后报送省商务厅(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二、凡拟在高交会期间对外公开发布项目、参加高交会组织的项目洽谈活动、在高交会会刊发布企业及产品信息、参与优秀产品评比的企业,请分别填报第十七届高交会项目登记表、项目洽谈活动报名表、参展商资料申报表、优秀产品奖申请表(见附件2至附件5),于9月25日前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后报送省商务厅(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有关高交会详细信息,请登录高交会官网http://www.chtf.com查询。
三、请各市将负责本届高交会组织筹备工作部门的联系方式(单位部门、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于9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四、参会的各类证件由省团统一办理。参展人员申报证件需填报《高交会证件办理申请表》(见附件6),于10月10日前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后报送省商务厅(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五、请各市商务局抓紧启动组展工作,落实参展参会企业。建议组织当地产业代表性企业、技术转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科研部门专业人士到会观摩各展区,参加论坛、交流等系列专题活动,了解产业技术发展现状和潜力、市场应用前景,寻求技术合作和成果引进。
省商务厅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联 系 人:胡迈 徐娟
联系电话:0531-89013555、1378981659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 系 人:林艳珺
联系电话:0531-89013309
附件:1. 参展单位展示资料
2. 项目登记表
3. 项目洽谈活动报名表
4. 参展商资料填报表
5. 优秀产品奖申请表
6. 证件办理申请表
附表1.doc附表2-项目登记表(1).xls附表3-项目洽谈活动报名表[1].doc附表4-参展商资料填报表[1].doc附表5-优秀产品奖申请表[1].doc附表6-高交会证件办理申请表[1].doc 附件1: 附表1.doc
附件2: 附表2-项目登记表(1).xls
附件3: 附表3-项目洽谈活动报名表[1].doc
附件4: 附表4-参展商资料填报表[1].doc
附件5: 附表5-优秀产品奖申请表[1].doc
附件6: 附表6-高交会证件办理申请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