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社科院:第27届全国社科系统哲学大会召开
全国社科系统第27届哲学大会于9月8-9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与河北省社科院联合举办,我院马研所唐震研究员参加会议,来自全国社科院系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专家以及哲学专业工作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届会议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题,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为分论题进行了深入地研讨交流。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所长谢地坤研究员和上海社科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何锡蓉研究员分别为大会作了“立时代之潮头 发思想之先声”和“哲学的伦理转向”的主题报告。
我院唐震研究员和薛金慧助理研究员向大会提交了论文。唐震研究员在《全面性与整体性:当代中国发展的主题》一文中认为,当代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认识发展问题,既涉及社会历史本身在何种程度上暴露、彰显了它的某些趋势和力量,又涉及人们作为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在思维方面把握社会存在的态度和能力等主观能动性。就此而言,发展问题就是求得主客双方达成统一的问题,就是在实践中运用人类智慧、顺应发展趋势不断地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的方式方法问题,也就是建立在正确的发展观基础之上的人的历史观与社会现实的结合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到今天,其主要矛盾的解决以及核心诉求的方向,就是如何推进“全面性”和建构“整体性”的问题。为此,应准确把握全面性与整体性的哲学意蕴。第一,全面性与整体性是发展存在的最高规定。对一个事物的规定性的改变而言,变化总是从局部开始,而此时,该事物在总体上尚未出现“规定性的变化”,而是仍然按照事物旧的规定性前进。直到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即触及“规定性”本身时,变化必然涉及到“全面”和“整体”。第二,全面性与整体性是实践主体的理性认知。从实践过程看,发展必然是事物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一隅到全面的展露过程,它充满了动态性、辩证性和历时性,实践主体正是在感受、思考事物的动态性、辩证性、历时性等形态变化中逐渐地把握了事物的过程性。当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达到了“全面性”和“整体性”阶段时,该事物就不再是游离于人之外的、与人毫不相干或者不可驾驭的事物,而是与人站在一起、被人“全面地”、“整体地”把握了的事物。第三,全面性与整体性本身就是发展与建构。“全面性”与“整体性”并非人为地加于事物之上的属性,而是事物的内在要求和趋势,是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发生激化、迫使事物在整体上发生改变的“总体力量”。因此,事物自身当它发展到“全面性”和“整体性”阶段时,它如果不进行全面地调整、不进行整体的改变,它自身将不能自立。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既是“破”,同时也是“立”,而“立”的方向,就是朝向全面性与整体性,是对事物总体的新的建构。为此,要坚定落实全面性与整体性的战略布局,积极推进中国道路向整体性迈进。
薛金慧助理研究员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野下中国特色文化体系的构建》一文中认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当前,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交流、会通,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是一项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第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创新,比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式民族化、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在内容上衔接融合并再生出先进文化、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在融合中得到共同创新与发展等;第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关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史过程,包括该过程的传播阶段、深入阶段、飞跃及延伸阶段、重新走向融合再生阶段等;第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解决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动力机制,比如马克思主义与文化传统结合中两者的共同需要、两者之间的契合之处等;第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构建文化传承体系,还要用传统文化中仍有生命力的内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积极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大众心理的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