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主体责任 深化作风建设

16.03.2017  20:37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王学鹏

  2017年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日前与省环保厅领导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并强调,面对依然严峻的环境形势和党风廉洁建设形势,山东省环保系统要按照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担负起来、履行到位。惟有如此,才能为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副厅长葛为砚近日代表省环保厅党组安排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求全省环保系统深刻认识形势,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挺纪在前,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随着环境保护督察全面推进、企业环保压力不断增大、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环保工作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等,环保领域廉政风险也在持续增加,环保队伍正经受更大考验。”葛为砚强调,要深刻认识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

  形势越严峻,越要抓好责任落实。2016年以来,山东省环保系统自上而下积极行动,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教育、完善监督体制,全力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落到实处。

  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2016年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责任处室、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纪律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厅领导班子建设的几点意见》,明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等8条意见,从领导班子入手,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用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淄博市环保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与“一班人”共同抓相结合,明确“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莱芜市环保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其中,责任清单包括主要职责、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事项等25项;权力清单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16项。根据环保工作的实际和现实需要,对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等各环节、各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共查找各类风险点198个,制定自我防控措施282条,建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纠错、责任追究等各类风险防控制度规定55项,修订制度15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5个。

  临沂市环保局注重预防教育,实施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4次,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6次,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人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6次,目前已开展廉政谈话800余人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山东省环保厅要求环保部门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好学习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学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同时,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省环保厅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从严执纪,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贯彻落实党内法规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问责。严字当头,山东省环保队伍作风建设有所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