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决心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
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从2016年6月1日零点起,山东33家驻济省部属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行业、部队医院与济南市一起,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山东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展开。
此次改革,山东坚持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通过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深化医院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补偿机制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医院内部活力和运行效率。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院控费管理、强化医疗监管等有效手段,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减轻医保基金支出压力。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调整医保报销政策,确保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
山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医改办主任魏建强指出,全面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充分发挥驻济省部属公立医院在全省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对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辐射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医疗服务体系。
据了解,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含了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改善医疗服务等七个方面。
——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
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原则上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做好此项工作,省物价局会同省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调研、测算和论证,制定了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文件。总的原则是:一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不少于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与大型设备降价额之和,实现总量平衡,应补尽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补偿机制。二是区别定价,体现差异。不同级别医院实行分级定价,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不同专业技术职称医生的诊察价格保持适当差价。三是统筹协调,配套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与医保支付政策、财政保障机制协调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调整医保支付政策。
此次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将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或项目定额标准,确保不增加患者个人负担。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对省直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主要包括门诊诊察费、床位费、住院诊察费、护理费和手术费。另外对精神分裂症、结核病等特殊病种和知名专家诊察费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主要是坚持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行业监管者、部分机构出资人的职责,以及公立医院作为独立事业单位法人的自主运营权,理顺政府和公立医院的权责关系,落实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起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公立医院内部将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构建起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改革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
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对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服务能力,引导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参与改革的省属公立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编制部门备案;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公开招聘,分类管理,可以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目前省属公立医院已完成控制总量备案工作,基本满足了公立医院的用人需要。同时,医院将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改革过程中,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省属公立医院严格执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政策,严禁网下采购,营造公开透明的医药购销环境。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采购价格销售。鼓励省属公立医院与所在市属医疗机构组成公立医院采购联合体,充分发挥带量采购优势,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议价采购。二是坚持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政策,发挥基本药物用药主导作用。三是加强临床辅助用药使用监管,建立医院用量大的药品定期公示制度,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四是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用药指导作用,完善用药评价机制,加强抗菌药物、肿瘤药物、儿童用药等临床用药的监测和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大力改善医疗服务。
省属公立医院改革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优质、更方便的医疗服务,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诊疗流程,美化就医环境,改进服务品质,改善医疗服务。全面落实预约诊疗、优质护理和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三升一增”活动,即提升医疗质量、提升供给能力、提升服务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完善“三调解一保险”(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责任险)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