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电信业盛行“砍光缆”:监管失位(图)
导读
多位电信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初,为了排挤对手,运营商习惯与物业签订‘垄断排他协议’,给物业一定费用。虽然禁止其他运营商接入属于违法,但管局很少管这种事。几年下来,入场费盛行,现在想管也不好管了。”
本报记者 陈宝亮 北京报道
2015年11月2日,伍钢(应采访对象要求,为化名)又一次带着失落走出东营市人民法院。一个被伍钢称为“砍光缆第一案”的案件,已经审了两年多,依然没有结果。
“在东营的电信市场,竞争基本靠砍——砍光缆。”伍钢向记者回忆,2013年5月,伍钢承接了东营电信在东旭小区的光纤入户工程。施工多次被阻挠,且光缆于7月29日被东营联通员工张某、仲某剪断。后张某、仲某承认剪光缆事实,该案件于2014年5月移送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
据悉,由于监管失位,运营商之间以互砍光缆破坏对手基础设施作为竞争手段。在东营市场,这一现象尤为严重。2012年以来,随着宽带中国建设拓展,东营联通在多个小区频繁破坏电信光缆设施。
“每一年,东营市都有七八个小区的电信光缆被砍,有的小区一年被砍3-5次,每次都留下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就是联通带人砍的。”伍钢表示,“但东营联通称这种做法为‘依法清除’。”据伍钢介绍,2015年11月2日,该案件第四次开庭,嫌疑人张某称剪光缆是“依据胜利油田2009年第52号文件对违规光缆依法清理。”
剪光缆带来的直接收益是将电信宽带挤出市场。目前,联通在东营市宽带占有率超过90%,而电信不足5%。不过,记者未能联系到东营联通对此置评。
东营电信“江湖”
“互砍光缆”属于中国电信行业的特色文化,每个省份的不同运营商都曾相互磨刀霍霍。不过,在大部分省份,砍光缆都是一种“威慑性武器”,只是偶尔为之。虽然《物权法》、《刑法》都为此类行为设置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但运营商之间互砍光缆事件鲜有对簿公堂,往往只是被当地通信管理局通报批评。
“但在东营,砍光缆是常规手段。”伍钢已经在东营从事光缆施工4年时间,“每一根光缆背后,都意味着大量的宽带用户。手起刀落,用户易主。”
2009年,胜利石油管理局发布52号文件,提出居民小区宽带、电话业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联通”,其后胜利油田胜中社区管理中心授权东营联通,可以清除“违规”运营商通信设施。此时,东营电信的宽带、电话要么被物业拦在门外,要么刚进入小区就被东营联通清除,整个胜利油田所属物业小区只有联通一家宽带运营商。
2012年,中国电信在全国开展“光网城市”建设,北方电信普遍开始通过高速率、低价格的宽带与联通抢占北方市场,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这一年,东营联通出台《市场责任保护考核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如果对手侵入联通垄断的小区,相关负责人一律被重罚;而如果将竞争对手赶出小区,则一律重奖。
由于长期垄断,联通的服务质量、价格没有竞争优势。时至今日,联通10M宽带年费约600元,电信仅440元。而且,东营联通也是目前记者了解到的唯一仍然收取初装费的地方运营商,初装费为120-280元。这种情况下,产品没有竞争力的联通,砍光缆更加频繁。
“事实上,52号文件违反《反垄断法》、砍光缆违反《物权法》、《刑法》。但当时,在东营电信行业,知道这个的人很少,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的人更没有。”伍钢如是告诉记者。
2012年底,伍钢开始承接电信业务,奔走于社区、物业、石油管理局、电信、联通之间,帮助东营电信拓展小区宽带业务。“要去普法,也要经常对抗各种各样的暴力,这就是东营的电信江湖。”
2012年之后,伍钢承接施工的光缆业务多次被砍。除本次诉讼中的东旭小区之外,敬业小区、现河北区、胜利花苑等小区多次被剪,即使是被立案调查之后,东营联通仍于2014年7月、10月先后在5个小区剪断电信光缆。
“2015年,我告得太狠,联通已经不敢砍我的线路了,但东营其他区县,仍然在大刀阔斧。”伍钢说,“如果这个案子联通输了,那么以后联通再也不能拿‘依法清除’为借口阻挡其他运营商进入市场。”
目前,整个东营市没有任何一家民营宽带运营商。
普遍吃地皮
江湖,不仅在运营商之间盛行,更存在于整个东营市。
“东营市区,每一个区片都有负责人。”伍钢告诉记者:“无论你打开哪个井盖去放光缆或者维修,不出15分钟,肯定会过来几个人收钱,不给就根本无法施工。”伍钢称,“来收钱的,都打着村里建安公司的名义,一般都得给个上千块才能打发,每次光缆敷设,都得过几个村、街道,每个地方都得交钱买路。”
伍钢告诉记者:“2014年,电信去小区楼顶检修线路。还没出小区就被社会人士堵住了,以‘破坏了6000平米防水’为由要求电信支付维修费,不给就破坏天线。”最后电信只能支付了7000元“维修费”。2015年初,这批人以同样的名义向三大运营商分别收取了6万元“维修费”。
“还有人故意破坏运营商线路,等运营商维修时过来收费。”伍钢补充,“这些人偶尔还与某运营商合作,先砍光缆,再收保护费。”除此之外,断电、锁机房、拆基站等等手段不一而足。
一位山东电信人士透露, “公路、大桥、地铁等公共设施,均向运营商收取巨额入场费,以地铁为例,运营商入场费动辄3000万以上。”
“这些建设,其实都应该在规划时预留通信基础设施,就像规划水、电一样。即使收费,也不能高到这么离谱。”该山东电信人士称。
监管失位
电信行业的各种入场费,往往也诞生于监管缺失。上海、山东、四川、北京等地的电信运营商人士告诉记者:“最初,为了排挤对手,运营商习惯与物业签订‘垄断排他协议’,给物业一定费用。虽然禁止其他运营商接入属于违法,但管局很少管这种事。几年下来,入场费盛行,现在想管也不好管了。”
2013年5月,住建部与工信部联合下发《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小区光纤设施所有权归属住户,并且按照多家运营商公平接入验收。但江苏邮电设计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准的落地完全依赖于各地通管局的监管执行力度,目前只有少部分省份可以落地。”
2015年10月14日,东营市拥有立法权后出台了第一部政府规章《东营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方案,并提出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信息服务业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权利。
但是,如果《办法》不能落地、执行,电信江湖将仍然要靠砍光缆、暴力等规则来劣币驱逐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