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公务员建诚信档案 这点做不到甭想提拔
12.08.2017 17:54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我省为公务员建诚信档案
8月11日,因交通违法被市文明办通报,济南市城管局7名工作人员及其所属处室均被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今后,这将在我省成为常态。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全省范围内研究制定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既是我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的重要环节。据悉,这也是山东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记者梳理发现,建公务员诚信档案,山东不是首创。
2014年,广州曾率先发文称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逐步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相关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2015年,北京发文要求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今年,河南、湖北、福建、辽宁等地也先后出台文件,探索政务诚信方面措施。
其实,针对公务员的诚信问题,国家层面也出台了多个文件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去年12月,国务院也发布《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诚信档案记录啥?
对公务员们来说,考核、任用、奖惩都要看公务员是否诚信。这诚信档案都记录哪些方面?
根据《意见》,我省公务员诚信档案,将把公务员个人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
“公务员诚信档案应该与公务员个人的人事档案相结合,把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登记、同运用、同检查、同备案。”相关人士表示,一般来说,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范围和内容也将分阶段增扩。
建设初期,将重点记录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职业道德建设情况、个人社会信用情况;中后期将视情况增加记录内容,把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记录范围,逐步建成全面完整的公务员诚信档案体系。
为此,我省将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计划,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举办的培训班次和网络培训内容,每人每年接受职业道德培训或者参与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的时间总计不少于8学时。
动真格,失信或丢工作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公职人员守信,事关政务千丝万缕。
记者注意到,此次制定的政务失信惩戒机制甚是严格。我省要求,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公务员,不得在年终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青岛、聊城对公务员“失信”的惩戒也列出了具体措施。青岛,严把公务员入口“诚信关”。凡是在考录、调任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发现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或者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聊城,失信人员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受限制;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将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公务员群体,负责管理政府工作,其诚信度的高低代表着政府对群众的负责程度。他们的言行举止对公众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从干群关系角度讲,有上行下效的影响。由此可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对建立诚信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配好“放大镜”, 监督无死角
即便惩戒得当,公众仍有担心。
观察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贪腐案件和问题官员,诸如干部个人事项填报造假、官员学历年龄造假、档案造假等等,这些失信行为组织没有及时有效发现,有的还存在带病提拔,这本身就在暴露出公务员系统诚信制度的缺失缺位。
公务员诚信档案要怎么填写、怎么用,也是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如果诚信档案变成了“暗箱操作”的“内部监督”,群众无从得知,建立诚信档案有何必要?因此,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也应当践行群众路线,做到阳光透明,从诚信档案的填写到诚信档案的使用,都应该让群众参与进来。
这一点,我省也做了相关规定。根据《意见》要求,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对单位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服务质量进行评议。
除了社会各界的评议,我省还将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和问责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密切关注网情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通过持续努力,2018年年底前,在全省基本确立导向鲜明、约束有力、简便管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从严管理、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2022年年底前,在全省建立起与公务员能力建设相融合、与公务员制度建设相配套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这也是此次山东拟定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总体目标。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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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