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地区上调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为1600元
14地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北京7月3日电 进入7月份,四川、内蒙古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千元大关。
7月1日,四川、内蒙古两地分别上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7元;内蒙古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00元上调至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2.2元上调至13.3元。
随着上述两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等14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千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到18.7元。
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来看,上海、北京均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因此,这两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更高。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人社部数据显示,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两年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12年12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
记者注意到,虽然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却并未明显减少。人社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2015年仅过去一半时间,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