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举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庆祝活动
中国山东网10月15日讯 (记者 张晓黎)10月15日,深秋的济南寒意渐浓,在英雄山赤霞广场,20名身着彩装的安塞腰鼓表演者正在表演。在粗犷有力的鼓声中,山东省暨济南市庆祝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暨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进社区公益行动特别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听说要庆祝《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老年人都非常高兴,我们只组织了一百人,但现场来了好几百人,座位早就没了。”济南市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陈庄社区干部房立辉说。《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涉及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多数老年人对养老、医疗、权益保障很感兴趣。房立辉表示,社区干部常年在一线工作,邻里纠纷特别是涉及老年人的邻里纠纷是遇到最多的问题,也是最让他们头痛的问题,《条例》中对保护老年人自有或租住房屋的有关权利进行了明确,更具有操作性,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会有很大帮助。
“政府非常关心我们老年人,看病能给报销不少,现在坐公交车也不要钱了,挺好。”68岁的时义友大爷说。据了解,时大爷当过兵,转业后在济南原第二运输公司开了几十年大车,现在每月工资近2300元。他表示政府为老年人出了这么多好的政策,一定要注意好身体,好好地生活。
“工作中我们发现,社会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很多,很多老年人维权意识较差,有的老年人有法律意识,但身边缺少有效的途径。”济南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说,据介绍,在山东省和济南市老龄办的支持协助下,济南新亮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进社区公益行动,先后走进14个街道社区,为630余位老年人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今年,山东省、市两级联合新亮律师事务所开展了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进社区公益行动,先后走进济南市历下、槐荫、市中、天桥四个区,发放老年普法手册1.75万册,为630余位老年人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据了解,今年是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20周年。截至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7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老年人口数量居全国第一。老年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今年9月26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山东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表示,《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颁布是我省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现场
为基层代表发放《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现场法律咨询
老年人法律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