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才新政20条按下人才引领发展“加速键”

14.02.2019  22:5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才,希望在人才。山东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紧扣创新驱动引才聚才,改革体制机制选才育才,优化服务环境用才留才,打出一套人才制度创新“组合拳”,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人才新政20条”立柱架梁。去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从实施更加精准聚焦的人才工程、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引才用才机制、健全更加实用有效的人才培养开发模式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务实管用的举措,形成了整体联动的“组合拳”。如果说,2016年山东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山东人才政策的1.0版本,那么2018年山东主推的“人才新政20条”,就是全省人才政策的再度升级,两个文件共同搭建起全省人才发展的制度框架。

突出厚植高端人才,把国内外顶尖人才往山东引、往山东拉,我省出台《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这是全国范围内最完善的顶尖人才引进政策之一。设立“一事一议”模式,就是为灵活引进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对于“一事一议”所引顶尖人才,采取人才津贴、综合资助、直投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支持。我省还出台《山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对在推介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5-20万元的奖励。

坚持放权松绑,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去年我省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给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送来重大政策利好。该意见推出25项“高含金量”的改革措施,对职称制度进行30年来首次全面性、系统性改革。

此次改革有诸多突破,如在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设置正高级,打破专技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一刀切”现象,对基层一线专技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内容。拓宽参评人员范围,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人员与公立机构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打破了过去部分人才无法参评的“玻璃门”。

一流的人才,要有一流的待遇。我省完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全额单位的5倍,全面搞活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允许事业单位采取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让一流的人才得到一流的报酬。同时,建立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鼓励参与科研创新、兼职兼薪,调动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

提供更具温度的人才服务。去年出台的《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明确了29项重点服务事项,新设立202个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3800多名高层次人才发放了“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进入3A级(含)以上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实行免票优惠。据了解,全省共有3A级以上景区1160家,首批泰山景区等省内重点景区已率先实现为高层次人才免费开放;46家国家级森林公园已实现为高层次人才免费开放。

建立服务专员制度,在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待遇落实等方面,为符合条件人才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强化外籍人才高端服务供给,实施国际特需门诊、国际医疗中心等项目,建设国际学校、国际社区,打造类海外环境。聚焦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开通“人才贷”业务,推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设立“高端人才板”。开通“12345”人才服务专线,实时解决人才各类诉求……山东把人才奉为“座上宾”,积极主动靠上服务,坚持人才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努力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