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家作品年选(2013)》出版发行

01.10.2014  11:01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日电(姜成娟) 近日,山东作家协会编选的《山东作家作品年选(2013)》由作家出版社出版,这是山东文学界献给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一份贺礼。

  编辑出版《山东作家作品年选》是山东省作家协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部署要求,为繁荣发展山东文学事业设立的一项系统工程。《年选》每年度选编一套,包括当年度发表的优秀短篇小说、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学评论以及各类长篇文学作品的选目等,旨在集中展示山东作家和评论家年度创作成果,促进文学精品创作,为广大读者和文学评论工作者研究齐鲁文学和山东作家作品提供系统的翔实的资料。

  为确保《山东作家作品年选》编选工作的权威性,成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作协有关领导和专家等组成的编辑委员会。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担任编委会主任。编委会对《年选》作品的入选原则、入选条件、体裁布局、风格形式等,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山东作家作品年选》编辑出版办法,确定了编选方案。

  在编委会的指导下,山东省作家协会组织进行了《山东作家作品年选(2013)》的编选工作。在广泛征集作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作品进行了认真审议论证,最终确定了入选作品。入选作品既有在重要文学评奖中获奖的精品,也有在重要文学选刊上转载的佳作,既有在重要文学报刊发表的优秀作品,也有在重要理论期刊发表的评论力作。很多作品和评论发表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文学界的广泛关注,比较全面地代表了全省作家2013年的创作成果。

  据了解,《山东作家作品年选(2013)》分为小说卷(上、下)、综合卷(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和评论卷,共收入作品159篇,长篇选目28部。

  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红勇为《年选》作序,他在序言中指出,山东省作协建立《山东作家作品年选》编辑出版制度,集中展示山东作家每年度创作的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高艺术品质的优秀作品,这对于进一步促进齐鲁文学繁荣发展,提升“文学鲁军”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年选》具有全面的展示作用、重要的引领作用、很高的研究价值和深远的传承意义。相信省作协能够以“汇山东作家精品,创齐鲁文学辉煌”为指导思想,把握好正确导向,把《年选》编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齐鲁风格、山东气派得以充分弘扬和展现,努力推进山东文学再创新的辉煌。

  原标题【 山东作家作品年选(2013)》正式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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