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到边到沿

05.09.2017  02:45

  9月1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山东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决定要在全省搞一次到边到沿的餐桌食品安全大提升。

   从“农田到餐桌”,提升全链条餐桌食品安全

  《意见》按照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关口的要求,瞄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确定了九项提升任务和九项重点行动。

  从农业源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餐厨废弃物等各环节入手,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提升。在农业源头上,既全面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又注重环境、产地、农兽药、化肥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治理。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着力抓规模以上企业和小作坊,管好高风险品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等。在食品流通环节,规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食品摊点等关键点,强化进口食品监管。在餐饮环节,分类对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小餐饮以及学校、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进行规范。在链条末端,强化餐厨废弃物、病死畜禽等无害化处理,等等。

  在重点环节上,《意见》明确要求,在农业源头,重点抓好产地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畜禽养殖企业标准化改造等,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抓好集中交易市场和大中型商超监管,管好流通主渠道。在餐饮环节,全面开展“清洁厨房”行动。针对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学生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校园绿色餐饮行动,全面推行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四查”制度,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等。同时,在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在旅游景区、交通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窗口”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擦亮“食安山东”“好客山东”名片。在食品相关产品上,重点从食品包装、容器、消毒剂、餐饮具等着手加强监管。

  《意见》还聚焦薄弱环节,强化综合治理,促进规范提升。针对群众身边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三小”)问题,山东省已出台了管理条例,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确定深入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网络订餐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净网”行动,实施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管住第三方平台,管好实体店,规范配送行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农村地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将农村集市、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以及农家乐等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对农村食品供货商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行为,着力铲除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土壤和空间。

   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

  《意见》明确了为期三年的餐饮安全质量大提升的目标: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

  届时,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力争达到80%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经营店标准化经营基本达到100%。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5%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

  规模以上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验室,入场销售者建档率和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率均达到100%。大中型商超重点食用农产品基地直采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基本消除“三无”食品。

  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100%。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例达到60%以上,认证数量达到14300个。创建100处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园区、300处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40个食品生产示范基地、850家食品生产示范企业、5000家流通示范单位、10000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700条“三小”示范街(区)。

        编辑:孙岩        责任编辑:胡立荣
济宁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
   本报记者王学鹏济宁报道 山东省济宁市日前印发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