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海域划定海洋生态红线

16.11.2015  10:55

人民网济南11月16日电 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方案》,近日通过评审。此举标志着山东省建立起全海域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是顺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黄海海洋生态红线方案》在山东省黄海海域内,划定了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两类红线区,并分类分区制定了具体的管控措施;划定了不同类型的保护岸线,并制定了分类管控要求;明确了重点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

红线划定后,将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保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管理的海洋开发活动,实施一票否决。对生态系统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对开发活动的内容、方式和强度进行约束。”山东省海洋与渔业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随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发展,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增多。经济飞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日益尖锐,迫切需要实施以生态红线为手段的海洋环境保护政策。2014年,山东划定了山东省管辖的渤海海域生态红线。涉及海域总面积16313.90平方公里。坚持5个基本原则,即保住底线、兼顾发展;分区划定、分类管理;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生态保护、整治修复;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地方和企业在海域的用海开发活动,已经把是否符合红线区管控要求作为用海是否可行的重要考量,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也开始自觉把红线区的符合性分析纳入论证和环评。海洋生态红线,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真正对用海开发活动做到了无缝监督和违法活动零容忍。(孙士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