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11月20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自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患者看病的输液器、纱布等耗材将降价。另外,血常规、肝功、肾功等检验费用也将降低。
“改革前高值医用耗材加成费用由患者自付,改革后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表示,12月10日起,山东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成本形式打包计入医疗服务价格的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
郭际水表示,本次调整,降低了患者的耗材费用,尤其是使用价格较高耗材的患者减负更为明显。同时,从长远来看,破除了医疗机构追求医用耗材收入的逐利机制。本次取消的医用耗材加成,主要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偿,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据测算,仅此项改革,全省医保基金就多支出3.9亿元。
医用耗材实现“零差率”只是第一步,山东还将配套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共涉及524项医疗服务项目。其中,上调价格项目467项,包括急诊、疼痛、耳鼻喉、妇产科、神经外科等我省优势学科项目,治疗、中医等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且与外省对比价格偏低的项目,介入、全身麻醉、手术、腔镜等技术含量较高且单独收费耗材使用较为集中的项目,另对六岁以下儿童所有口腔治疗项目加收不超过20%。下调价格项目57项,主要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等主要由仪器设备分析给出结论的检验项目,及双源螺旋CT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
此次价格调整中,上调的项目基本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业内人士称,以技术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弥补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带来的收入减少,引导公立医疗机构收入获得“阳光化”,这与我省2016年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思路一脉相承。
(农村大众报记者 房孝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