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人员将建诚信档案 诚信记录成干部考核依据
22.05.2015 11:53
本文来源: 东营网
记者22日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未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建立诚信档案,诚信记录会作为干部考核、任(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据悉,由山东省发改委组织起草的《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征集意见稿(以下简称征集意见稿),近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集意见稿,山东未来将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用以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和考核考评制度。
此外,山东还将在省级层面将率先建立“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使其成为权威的、公共的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山东省还提出,今后将对守信主体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金融、财政等部门和领域等给予优惠,守信主体可优先办理,享受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以信贷、纳税、产品和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信用记录,以及司法领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重点,加大对社会法人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格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对严重失信的自然人,特别是重点职业人员,予以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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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2015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