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机票将获“双折扣”优惠
26.03.2015 08:20
本文来源: 水母网
本报讯 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财政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省级预算单位将于2月25日起实施,市级及以下预算单位于2015年底前全部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这项改革,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改革后,公务机票将获得“双折扣”优惠,可以节约出行成本。公务人员可以根据公务行程安排和机票市场价格,自行选择航空公司航班,航空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市场折扣票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的优惠。目前全国通过政府采购谈判方式统一确定的优惠率为:对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际公务机票价格均为市场折扣票价的9.5折;对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为全价票价的8.8折和8.5折。今后将根据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此次改革还建立了一致性核对机制,严格机票报销。《通知》明确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从源头上遏制了低价买票高价报销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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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2015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