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动报酬 山东公布今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04.05.2018  08:42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青岛鼎佳电子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欠缴 社会保险费案

  青岛鼎佳电子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7021456116403XE;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皂户社区,法定代表人:叶佳强。

  2017年8月,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青岛鼎佳电子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欠缴社会保险费,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

  经调查,该单位欠缴2017年6月-7月社会保险费共计285776.04元;拖欠132名劳动者2017年5月-7月工资共计1037564.57元。2017年10月25日,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但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17年12月22日,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案

  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489723521;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西首,法定代表人:蔡祈敢。

  2017年11月28日,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将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移送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处调查处理。2017年11月30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

  经调查,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4年12月起欠缴社会保险费,截至2017年11月1日,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5767454.08元,且拒绝执行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下达的《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该单位逾期未按照规定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月22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77万元的行政处罚。

   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

  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7257687443577;地址:昌乐县朱刘街道,法定代表人:刘效峦。

  2016年12月30日,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17年1月10日,昌乐县劳动监察大队依法立案受理。经调查,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拖欠22名劳动者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工资共计129495元。2017年3月24日,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潍坊荣鑫机械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目前此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邹城市大红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邹城市大红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370883200036096,地址:邹城市设计院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子奇。

  2016年12月19日起,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接到5名劳动者投诉,反映邹城市大红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

  经调查,邹城市大红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拖欠5名劳动者2016年1月至5月工资共计66362.00元。2017年4月12日,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邹城市大红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拒不履行。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日照市 航宇 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556743627A;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驻地(镇政府对过),法定代表人:黄昊。

  2018年1月8日,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018年1月9日,岚山区劳动监察机构依法立案受理。

  经调查,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罗洪明等20人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工资共计146386元。2018年1月15日,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在规定期限内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仍拒不支付。2018年1月22日,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张俊坤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11月22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张俊坤拖欠安某等45人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劳动报酬41万元。

  经立案调查属实,2017年4月18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俊坤户籍地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但张俊坤逾期未履行。2017年5月19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017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将张俊坤抓捕归案。2017年10月27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张俊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作者:张春晓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