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强制性地方标准“瘦身计划”

01.06.2016  07:27

    本着“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的原则,山东省政府日前公布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时间表。今年年底前,107项现行及已立项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将“瘦身”。

    山东省政府明确提出,整合精简工作要充分考虑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监管制度的衔接,有效保障相关标准之间的协同配套。在新标准制定发布前,确保原标准正常实施和发挥作用,不造成监管真空,不降低安全底线。

    为全面评估、掌握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山东省将设立专门工作组及其办公室。组员由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安监局等10个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同时邀请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

    据统计,山东目前有104项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另有3项标准尚处于制定过程。其中,有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已实施了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