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 强调以人为本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24日电(张伟)制定能耗限额标准42项至少推动淘汰落后产能20%左右,发布实施超低排放标准5项,制定《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地方标准……12月2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晒”出了“山东标准”建设一年来的“成绩单”。
山东省质监局局长张宁波在发布会上介绍,山东启动了2015年“山东标准”建设第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标准化创新和试点示范及推广应用项目276项,制修订“山东标准”654项。截至目前,全省共主导及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1和53项、国家标准3321项、行业标准2190项,累计发布地方标准2347项。
张宁波表示,将提高“山东标准”的国际化水平,以标准“走出去”带动山东产品、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2016年,重点推进国家标准委、韩国标准局、仁川市、威海市、山东省质监局五方行动,推动山东重大装备和节能产品、农产品标准国际互认。
发布会上,《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公布,包含了“规划编制”、“基础设施与村容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村务管理与长效管理”和“评价”等7个部分。除“评价”部分尚在制定外,以上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耿庆海介绍说,在美丽乡村规划编制指南当中,山东提出了四个方面32个字的编制原则,即:以人为本,村民参与;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多规融合,协调系统。村庄的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这些规划都要协调一致。
张宁波透露,在总结第一批四个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山东将再从莱芜、临沂等地市选一批乡村,开展生态文明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
据悉,2014年12月,山东印发了《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对“山东标准”建设进行了规划部署,提出了到2020年完成29个领域1500项标准的建设任务,实现了从抓标准化工作到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