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初步建立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机制
“通过‘4+1工程’和《重点选题评选资助办法》、《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意见》的实施,山东扶持艺术创作的全链条机制已基本形成,并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7月8日,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王廷琦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述。今年下半年即将举行的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剧目展演将是重头戏,目前山东各文艺院团正加紧创排剧目。而激发他们创作热情的,正是山东自2013年以来实施的一套奖励扶持政策。
“4+1工程”是山东繁荣舞台艺术创作的重要举措。工程自2013年8月起实施,涉及舞台艺术精品、地方戏振兴、保留剧目、艺术人才培育等5个方面。以“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为例,“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主要目的是推动新创作剧目加工提高。”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刘敏介绍,“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每年从全省遴选不超过10台基础较好的优秀创作剧目作为“初选剧目”。山东省文化厅与剧目创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协议,予以资助,并要求当地给予配套投入。相关院团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省文化厅要求,制定并提交剧目加工提高方案和工作计划,省文化厅按计划对剧目修改加工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跟踪督导。次年从加工提高后的初选剧目中,最多精选5台“精品剧目”,再给予扶持,推动剧目演出、打磨、精益求精。虽然“4+1工程”中均设定了年度优秀剧目创作指标,但在操作过程中,山东坚持宁缺毋滥,质量不过关的剧目无法获得相应扶持。
“4+1工程”实施近两年后,山东省文化厅根据实际情况又研究出台了《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评选资助办法》。刘敏介绍,《办法》把突出“中国梦”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创作题材作为扶持重点,把扶持的节点再向前推进一步。“在选题立项阶段就开始加强引导,在剧本及案头创作最初阶段就加以扶持。结合‘4+1工程’,从选题创作,到立上舞台加工提高,再到最后演出奖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
在相关奖励扶持政策之外,山东还注重提升文艺工作者自身创作能力。6月,山东省文化厅出台意见,要求文艺工作者把深入生活作为必修课,鼓励其深入基层采风创作。“意见主要是鼓励各文艺单位将采风活动与重点选题创作相结合,组织创作人员带着选题和创作任务进行定向采风。通过实地人物采访、蹲点生活等方式,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积累真实感人的创作素材,激发创作灵感,为文艺作品创作打下扎实基础。”刘敏说。
得益于一系列扶持奖励政策,山东目前新创作及加工修改剧目达100部,包括83部大戏、17部小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