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20年培育10个县级镇 进行小城市试点

15.06.2016  14:49

2020年山东将培育10个“县级镇” 大中城市“告别”拥堵

齐鲁网济南6月14日讯(记者 满倩)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对《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27条,从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升城市规划水平、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王玉志介绍说,到2015年底,山东全省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7.01%和47.5%,比1978年分别提高43.55个和34.04个百分点,城市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据介绍,到2020年,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公开性、权威性显著增强,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城市设计普遍展开,各类专项规划衔接协调,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100%。城市空间布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实现职住相宜。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大中城市交通拥堵得到缓解,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18.8%,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7公里/平方公里,停车场布局合理。建成区100万人以上的城市,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等大容量公共交通体系。新建主干道同步建设综合管廊,25%以上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标准。教育、医疗、养老、商业、文化、体育、消防等公共设施健全,与城市人口规模、分布相匹配,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和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优化全省城镇布局,提高济南、青岛首位度,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做强山东半岛城市群。提升地区中心城市发展质量,完善县域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对非农就业达到75%的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进行培育,争取到2020年培育10个左右人口超过10万人的小城市,赋予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对人口规模低于10万人,但是经济和就业非农化水平也超过75%的其他城镇,选择进行小城市试点,赋予副县级管理权限。各市要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明确城市定位、目标、规模、产业导向和空间结构,为城市长远发展提供科学指导、预留弹性空间。

各市、县(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期限到203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两年内完成规划编制。”王玉志介绍,关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统筹专项规划编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要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理念,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能够改善交通微循环的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形成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合理布局公共交通线网、综合交通枢纽和公共停车场,方便城市内外交通和市内不同交通方式的便捷换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要统筹布局地下停车场、商业、仓储等设施,做好与人防工程、过街通道、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以及地上公共空间的衔接,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根据规划,山东不仅要加快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而且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实施意见》中强调,要明确近五年的重点发展区域、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城市新区要按照产城融合的要求,做到综合开发一片,配套完善一片;旧城更新要因地制宜确定每个片区的规划方案、改造策略和组织方式,对有污染或安全隐患的企业设置防护隔离带或外迁。同时,还要编制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优秀建筑普查、建档管理等工作,严格保护传统风貌、街巷格局、特色居民等历史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