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勇立潮头写华章
2014年12月15日,东营中院由一名人民陪审员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图为审判现场。
2014年6月底,惠民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安装了客户服务评价管理系统。图为当事人办理业务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
马踏响蹄去。刚刚过去的一年,对山东各级法院来说注定又是一个难忘之年。这一年,全省三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拼搏进取,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在司法征程上留下一串串坚实的足迹。让我们透过几个关键词,走进山东法院,去领略山东法院人辛勤耕耘的风采。
关键词一:服务大局被点赞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始终是山东法院的工作重点。2014年,全省各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等重大部署,依法调整经济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出台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加强商事审判,印发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促进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法治化。全年收、结案件双双过“百万”: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特别是审理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有影响的大要案,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兰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士岭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山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山东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审议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也都纷纷点赞,全票通过了法院工作报告。
关键词二:人民陪审开先河
去年12月15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一名人民陪审员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现场参加旁听的11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对山东法院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让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不仅开了全国法院的先河,而且体现出山东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勇气和信心。
2013年以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把人民陪审工作确定为全省法院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去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30日又专门召开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会;增选人民陪审员8318名,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了“倍增计划”。山东高院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加省法院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并在2014年7月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随机抽取两名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审,成为全国各高级法院中的首例,也为全省法院作出表率。加强对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督导,要求中院参审率必须达到30%的考核指标。2014年,全省中级法院的平均陪审率达到38%,其中青岛等8个中院陪审率超过40%。山东高院明确要求保障陪审员的庭前阅卷权、庭审权、合议权,评议案件时尊重他们的异议权,在参审案件范围上,由主要参审刑事案件,转变为更多地参与民商事、行政以及知识产权等专业性案件。据统计,2014年,山东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83.3%。人民陪审员人均审理案件22件,基层法院平均陪审率达到85.2%,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呈现出高调解率、高撤诉率、高执行和解率与低上诉率、低改判率、低投诉率“三高三低”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三:司法为民不打折
一是,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推行以“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为主要内容的“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二是,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成为案访比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三是,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全省法院尽心尽力,给人民做了这么多的好事,作为基层代表感到很满意。”全国人大代表、平邑县九间棚村党委书记刘嘉坤表示。
关键词四:打通“最后一公里”
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山东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2014年,山东法院继续坚持重心下移,把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同时,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此外,坚持奖励向基层倾斜,推荐报送的149个省级以上表彰名额全部来自基层。2015年,山东法院还将继续总结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关键词五: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完善和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是山东法院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建设的重要内容。2014年,山东法院相继修订了各项审判业务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明晰了司法权力清单。特别是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完善合议制度,实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以公开倒逼公正,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山东高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建立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常态机制,去年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山东高院院长、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 山东 勇立潮头写华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