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解地下水超采困局

16.01.2017  13:03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见习记者桑志朋

  “到2020年,将现状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压减50%,全省浅层超采区面积逐步减少。”这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全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目标。

  作为全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省份,山东省建立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对超采区各市县逐级下达年度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实现“控采限量”。

  超采加剧生态环境压力

  山东省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地下水一直是全省重要的供水水源,对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长期以来,地下水开采量都超过100亿立方米。《山东省水资源公报》显示,近15年(2001~2015年)全省年均开采地下水量101.38亿立方米,平均占总供水量的45.2%。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祖利告诉记者,随着超采区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致使浅层地下含水层厚度相应减少,导致单井出水量减少、抽水成本大幅度提高。

  在鲁西北平原广大地区,深层承压地下淡水受到隔水层及地下咸水体的阻隔,开采后得不到有效补给,造成地下水位持续大幅下降,引发地面沉降、塌陷和裂缝等地质灾害。

  此外,由于地下水超采,沿海地区海咸水大面积入侵,致使水质恶化;地下水超采还造成了湿地萎缩、湖面干涸、地下水污染加剧等危害。

  建立水位预警机制

  结合全省地下水超采现状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等,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进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围绕控采限量,山东省实行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与水位双调控制度,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分年度逐级下达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建立地下水水位预警管理机制,对50个重点地下水水源地分别划定地下水位黄、橙、红警戒线。

  除了源头把控,山东省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上也下了一番功夫。

  据王祖利介绍,对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

  记者了解到,节水压减也是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山东省提出,到2025年,将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部分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水位有所回升,地下水生态得到改善,在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全省地下水采补平衡。

  农业是用水“大户”,发展节水农业在节水压减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全省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截至2016年11月底,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98万亩。”王祖利表示。

  同时,山东省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布局,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

  据了解,德州、聊城、滨州三市调整种植结构面积30万亩,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800万立方米。

  推进非常规水利用

  在治理地下水超采区过程中,山东省不断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置换地下水量。

  “实施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不仅可以补充地表水、地下水等资源的不足,还可以优化供水机构,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水平和供水保证率,减少污废水的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山东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徐希进告诉记者:“今后,山东省将从加快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鼓励再生水回用、提高矿坑水利用程度、推动海水利用等方面做好文章,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

  以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为例,山东将实施8座水库增容工程,可置换地下水量3100.3万立方米。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在实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的同时,山东省还通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作为全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省份,山东省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目标体系。2016年年初,全省确定了商河、桓台等6个县(市、区)为综合整治重点县,各设区市将治理任务分年度、分区域层层落实。

  目前,6个重点县全部编制实施了辖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总目标、年度任务。

  徐希进透露,自2001年到2015年,山东省地下水开采量总体上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