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起森林火灾全系"人祸" 重点管住"三把火"
17.02.2017 18:37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月15日晚发生在烟台的这场森林火灾再为人们敲响了警钟。据悉,冬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尤其是春季。目前我省开始进入森林火灾最高危的一个时段,森林公安部门负责人呼吁大家一定要养成不要在野外用火的意识。
引发森林火灾,多人被判刑
据了解,我省每年都要发生多起森林火灾,而这些火灾,基本上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2014年3月14日,栖霞市唐家泊镇发生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侦查,火灾系栖霞市唐家泊镇东上寨村村民杜某烧地堰引发,过火面积759亩。杜某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9个月,赔偿栖霞市国有林场经济损失150万元。
2014年4月1日,烟台牟平区观水镇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林区内石子厂王某、刘某违章作业引发。过火面积280亩。王某、刘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共赔偿经济损失576万元。
据山东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得介绍,前一防火期春防期间,我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0起,“直接原因均系人为因素,其中,吸烟、祭祀、烧荒引发6起火灾,占全部火灾的60%。”
防火形势严峻,野外火源难管控
刘得局长介绍,综合分析近年我省森林火灾情况和春季气候特点,森林防火整体形势十分严峻。春节过后,全省天气回暖迅速,前期降水迅速蒸发,林区植被尚未返青,很多地区森林火灾等级已经达到了三级以上,部分地区已开始有火情出现。
而且我省具备发生较大火灾的可燃物条件,林内可燃物聚集度更高。刘得介绍,我省每年新增接近200万亩林地,幼林地郁闭度低,杂草生长茂盛,发生火灾蔓延迅速。
重点林区杂草枯枝多年没有彻底抚育,灌木、藤蔓和乔木交织,部分林区地表可燃物存积厚度已经超过20厘米,可燃物载量已经超过50吨每公顷,具备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可燃物条件。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容易产生立体燃烧,形成高强度的树冠火,造成大的林木损失。
防火就是要防人,重点管住“三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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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7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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