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7.04.2018  04:44

 



4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负责同志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一季度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环保执法情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完成情况等相关内容。

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取得较明显改善,16市(威海市不参与本年度空气生态补偿)均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水环境质量中,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情况较为严峻,形势不容乐观。全省环保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件。

一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0μg/m3,同比下降14.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1μg/m3,同比下降11.0%;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3μg/m3,同比下降39.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9.1%;重污染天数平均为5.8天,同比减少3.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47,同比下降12.0%;优良率平均为60.9%,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省级财政共补偿16市资金19631万元,聊城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980万元。

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2018年第一季度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50.6%,较去年同期下降8.4个百分点;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为7.2%,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17市中,枣庄、潍坊、济宁、泰安4市水质优良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滨州、菏泽、淄博(受上游影响)3市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有20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济宁7个,枣庄、滨州各3个,泰安、菏泽各2个,淄博、莱芜、日照各1个。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32.8%的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或劣于五类,其中烟台、滨州2市超标断面均为5个;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威海等9市各1个。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全省17市城市建成区的165个黑臭水体中,153个已整治完成,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2.7%,完成了年度任务。17市中菏泽市尚未达到70%的年度目标要求。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088件,罚款2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件,罚款1261.3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1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9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件。

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情况相比去年同期全面改善,均全面完成了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的改善目标。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魏长民主持发布会。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


山东多措并举坚决遏制区域水污染反弹趋势
今年一季度,全省水环境质量形势较为严峻,环保局厅
《山东商报》:河流断面水质差属地城市要赔偿
昨天早上,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局厅
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2018年第一季度17城市排名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0μg/m3,同比下降14.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