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高层次人才服务通道规定 涉住房编制等
原标题:山东发布高层次人才服务通道规定 涉住房编制等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发布《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山东省向符合条件人才颁发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规定》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山东省从海内外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层次外国人才和国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技能人才等。绿色通道服务,是指山东省为高层次人才在鲁创新创业提供的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编制、职称、岗位、薪酬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服务对象有哪些?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获得山东省绿色通道服务:
(一)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组发〔2016〕25号)引进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经省内单位推荐,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科学技术奖首位获得者,中国政府友谊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等。
(三)入选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入选者,“外专双百计划”个人入选者和入选团队核心成员,齐鲁文化名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最高奖、一等奖首位获得者,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等。
(四)省内单位引进的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省直有关部门设立的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其中,全职引进到省内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五)省内单位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学位人员,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此外,对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由省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后,可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5至10年、多次入境的R字签证。外国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在山东省工作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山东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住房保障方面,支持各地通过新建或购买合适的商品住房作为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等。降低柔性引进人才在鲁购房门槛,来鲁开展项目合作的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在购买省内首套住房时,享有本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符合住房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租房提供便利,同时按规定发放相应的租房补贴。
全职引进到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超编的,可先使用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层次人才临时周转编制专户。
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打通高层次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层次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值得注意的是,全职引进到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全职在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高层次人才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鼓励各地、各用人单位通过项目资助、生活资助等方式,柔性引进、灵活使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此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一同来并愿意在山东就业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所在市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规定》还在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社会保险、交通服务、旅游服务、健身服务、休假疗养、工商服务、税务服务、科研服务、海关服务、金融服务、政策宣传支持、产业环境考察、合作项目推介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说明。(详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如何取得“山东惠才卡”?高层次人才经以下程序取得“山东惠才卡”: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高层次人才中(一)(二)(三)类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和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直接颁发“山东惠才卡”;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高层次人才中(四)类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颁发“山东惠才卡”;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高层次人才中(五)类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综合评审后颁发“山东惠才卡”;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四)(五)类高层次人才的,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引进)单位为其填写《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评审)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核或评审并报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其颁发“山东惠才卡”。
此外,“山东惠才卡”设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待遇享有期限并实行动态管理。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设置管理期的,入选高层次人才按管理期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属引进人才的,按照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合同或工作协议确定的服务期限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无管理期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待遇享有期限一般为5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高层次人才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其他规定行为的,由所在(引进)单位向同级服务窗口提出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收回“山东惠才卡”,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资格。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
编辑:伊帆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