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名校上门抢生源,今年难度大了

10.03.2016  17:15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高招规定》共有13处变化,其中的“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被指是对去年北大清华为抢生源“掐架”的回应。

  鲁网3月10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 徐玉芹 实习生 孙洋洋) 3月8日,教育部发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高招规定”)。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高招规定》共有13处变化,其中的“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被指是对去年北大清华为抢生源“掐架”的回应。对于高校招生的工作人员来说,今年要想上门“掐尖”,难了。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省级招办不得将考生成绩提供给高校”,这一政策与山东省2009年出台的“高考成绩保密”政策异曲同工。2009年以前,山东省高考成绩公布查询之后,第一时间拿到考生成绩的,便是“金字塔”顶端的名校了。名校拿到尖子生的成绩之后,便奔赴考生家中做工作。但尖子生数量是有限的,报了清华,便报不了北大,所以每年便有了清华北大抢“状元”一说。2015年高考录取期间,更是出现了清华北大在四川为抢尖子生“掐架”的闹剧。两名校最后被教育部出面“各打20大板”。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官方微博“微言教育”表态,明确规定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此次将“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写入《高招规定》,则是给相关高校再念“紧箍咒”。

  名校拿不到高考成绩单之后,尖子生填报高考志愿的自主权回到自己手中。不过,这也意味着,考了高分就可以安心坐在家里等清华北大上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今年开始,考了高分必须主动和名校联系,以便及时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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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高考变化挺多

  1、 与去年相比,今年在不得报名的人员中增加了“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与此同时,对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做出了更加严格的界定,明确规定“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2、今年录取结束时间将适度推迟。按照2015年高招规定,全部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今年则规定对此适度放松让录取时间更加宽裕: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

  此外,高招规定还增加了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等违法违规追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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