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现“三十一证合一”(山东商报 2017-09-06 A10 版)

07.09.2017  13:29

  山东省实现“三十一证合一

  山东商报 2017年9月6日 A10 版

  5日,记者从山东省工商局了解到,山东省工商局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目前已经实现“三十一证合一”,且山东省整合的证照数量为全国第三。

  据记者了解,截至8月底,全国有吉林、河南、浙江、河北、湖北5个省在省级层面实施了“多证合一”改革,山东省是全国第六个在全省范围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的省份,整合的证照数量为全国第三。到9月4日为止,山东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发放了346份,改革初显成效。

  这次改革整合了交通运输、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体育、煤炭工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国际贸易促进等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涉及废旧金属收购、公章刻制、娱乐场所备案、二手车经营、音像制品零售、煤炭经营、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等内容。

  同时,山东省工商局主动向省编办、省审改办、省职能办汇报改革的总体设计,对全省现有涉企证照事项和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摸底梳理,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初步确定了涉及23个主管部门、52项涉企证照事项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首批整合事项清单。(记者  董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