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金融基本实现县区全覆盖

07.02.2016  12:04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地方金融百花齐放、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报道,鲁洪华是青州市高柳镇一名农民,2016年刚过,他便筹划着扩大蔬菜大棚种植,新建1000平米的西葫芦大棚需要资金4万元,以往老鲁难免为资金缺口犯愁,如今他所在的青州家家富现代农业合作社通过农业银行给他提供了资金。

  2014年12月份,山东作为全国唯一试点省份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这是一种全新的金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不在合作社存款,而是缴纳股本金成立互助基金并交银行托管,这是“山东版”农村合作金融的最大特点,不用钱的时候农民的钱照样在银行生息,用钱时就可以从银行调出来贷款,还可获得贷款利息,这个制度设计能够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又可有效避免触碰非法集资等政策红线。

  2012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在省级层面对民间融资合理引导、规范民间融资交易行为的省份,截至2015年末,全省已开业民间融资机构489家,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仍保持稳步发展。

  介于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是山东地方金融的又一个创新。 2014年8月,省金融办探索开展试点工作,全省共建设日照大宗商品、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6家交易市场开展试点,试点市场交易品种分布在农产品、化工产品、金属、能源等行业,累计交易总额近1000亿元,发展有产业背景的交易商超过1000户。

  “十二五”期间,我省地方金融其他形式也发展喜人,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也不断发展壮大,基本实现了县区全覆盖。

作者:杨珂   网络编辑:亢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