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措并举推进污泥处置

21.03.2017  12:40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推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其中,“水十条”明确了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山东省也提出了相应规划,即2017年年底前,全省城市和县城现有污泥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年底前,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设区城市达到90%以上。

  山东省在推进污泥安全处置方面规定:首先,各地要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十三五”规划并严格执行。其中,需自行配套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其配套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已建成投运但尚未配套污泥规范化处置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应尽快配套和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其次,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早日投入运行。山东将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最后,利用“十三五”期间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政策支持,做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储备。

  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临沂市专门出台了《临沂市推广污泥减量技术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低碳节能、安全环保、因地制宜”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可改造的20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力推广污泥减量技术,将污泥减量模块与活性污泥工艺及其变形工艺有机结合,加快污泥减量化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污泥削减量不低于60%。”

  临沂市明确,鼓励现有污水处理厂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污泥减量化处理设施,推进污泥处理产业化运作。其中,金锣集团对临沂市内符合污泥减量改造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免费实施改造项目,得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已有3家污水处理厂进入改造阶段,其中兰陵县碧赢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完工,管道安装工程进入扫尾阶段,近期将进水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