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气污染依法治理 政府“一把手”被戴“紧箍咒”
齐鲁网 11月19日讯 最近媒体特别关注济南铁腕治理大气污染的新闻,几乎同时《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山东首次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那么这部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严在哪里?和百姓生活有哪些关系?成效将会如何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地方政府“一把手”被戴上紧箍咒是条例的一大看点。
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紧急情况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根据本地区的自身情况,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杨凌霄说,“我们研究发现pm2.5化学成分的变化,发现机动车的贡献确实在逐年增高,条例也提到,对于严重污染天气提到要限行,是非常必要的。”
新的条例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餐饮农业污染等防止和处罚制定了针对性的条款,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严重违法污染企业,要依法对排污单位作出责令停业、关闭或者停产整治决定,停止向排污单位供水 、供电、供热、供气。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
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同时,针对全省露天烧烤的情况,我省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对于违法违规人员,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出台,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进入11月,省城济南一半以上的天气都是雾霾围城,连续两个月排名全国末位。
山东大学学生秦乾说,“我舍友每天看着雾霾天气这么严重,都不出去跑步了,一直在宿舍里面跑楼梯。”
济南市民冯忠尉说,“每天咳嗽,上班的话就摆一个空气净化器在旁边,也不敢出门,出门就带一个口罩,我觉得生活、出行很不方便。”
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餐饮、农业污染,都是百姓眼中制造雾霾的“元凶”。
济南市民说,“冬天毕竟一烧暖气,排放的也挺厉害,禁止这些东西还是挺好的。”
山东大学教师张丹羽说,“黄标车晚上的作业,尤其是大卡车都没有防护措施,这样一些积少成多的这样的污染,就造成了雾霾很严重的情况。”
济南市民郝长伟说,“比如把这些钢铁厂再迁移一下,水泥厂往外迁一些,有法总比没有法强。”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李树森说,“从整个立法过程来讲,作为地方法规的条例,立法的过程向社会公众公布征求意见,值得肯定。”
而相关律师表示,山东省的社会环保组织相对来说不够活跃,代理环境类公益诉讼常常找不到合适的原告。希望新的环保立法在这方面能有所突破,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李树森说,“比如大气污染防治在行政失灵、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下 需要环保组织,要提起公益诉讼,这是环保法以及民事诉讼法重大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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