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失业保险降费率全国首落地 年"减负"60亿
21.03.2017 13:13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山东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每年可“减负”60亿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据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近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原有的失业保险费率是1.5%的有22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可以降低0.5个百分点。
3月9日,山东省印发通知,在全国率先贯彻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山东省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山东省阶段性降费政策的实施,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费率相比,每年可减轻缴费单位负担约50亿元,可减轻个人负担约10亿元。降费政策将极大地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稳定。
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 不会影响失业人员待遇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记者表示,今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降低,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增强企业的活力。
游钧透露,今年在2015、2016年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再阶段性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初步测算,如果这项政策都落实到位的话,为企业降低成本大约200亿元。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1.03.2017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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