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完善大气生态补偿 济南有望3年内散煤清零
“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山东在全国首创大气生态补偿制度,通过不断优化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作为刚入围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之一,济南市将在3年内获得21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但同时,压力也不小:试点期间,不但要实现全市100%清洁取暖,还要实现100%散煤清零。这其中,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项目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眼下,济南市商河县正在利用丰富的地热资源来建设无煤化供暖试点县,这个建设中的小区,还要配套建设一个地热供暖项目来取代燃煤供热。
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公司山东分公司副经理井阳阳介绍,地热供暖项目采用的技术是采用间接换热和同程回灌技术,也就是只取热不取水,把地热水热量取出来,然后把热量利用后的地热水在通过回灌技术回收到地底下去,这样就实现了可持续利用,和环保零排放。
截止目前,商河县已经有十个小区用地热取代燃煤进行集中供暖,每年可以节约标准燃煤4万多吨,减少城市二氧化碳排量11万吨。第二季度空气环境质量同比向好,根据济南市出台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商河县将拿到46万元的资金补偿。
商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晓东说:“虽然数额并不多,但是对我们的激励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它是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对我们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的奖励占了很大的比重,另一方面,它给我们做环保、做空气质量改善有了更大的信心。”
有奖必有罚。第二季度,因为PM10浓度同比上升,平阴县和济阳县就需要分别上缴100万元的生态补偿金。
“因为现在最重要的pm2.5、 pm10这两项指标,是制约我们空气质量最重的、任务最艰巨的、也是和老百姓的感官感受最密切相关的,我们把它的权重提高到了40%,二氧化硫我们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我们把它的权重就降下来了。”济南市环保局局长侯翠荣告诉记者。
各市对县区进行奖惩,压力来自省里对各市的考核。2014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大气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了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城市向改善城市进行补偿的横向机制,并先后两次进行修改完善:将单位浓度补偿系数由20万元提高到80万元;省市两级每季度结算生态补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今年上半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25.4天,同比增加7.8天,全省空气质量继续保持改善势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