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机制体制率先突破

14.08.2015  11:25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8月13日,山东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最近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有关内容。

意见》要点共包括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创造运营和保护以及优化财税金融对创新的支撑等5个方面。

山东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关宾介绍说,在《意见》起草中,以“解剖麻雀”的方式,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研究,一条政策一条政策地评估,针对调动人才积极性、推动成果转化利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问题,选准需要加强和突破的薄弱环节,对比分析、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力争打破障碍。

意见》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用许多具体明确的条款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此前,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单位不能自行处置,现在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试点单位将全部下放,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比例。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政府设立并投资建设的高校、科研院所中,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要按不少于70%、不超出95%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

今年9月底前,山东将由省级财政出资设立一定规模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专门扶持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和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同时,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创新评价体系、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营和保护体系。

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表示,“鼓励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收购专利技术并开展许可、转让、作价入股、专利池集成运作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鼓励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意见》最主要的特点是突出了可操作性。所有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政策,均作了深化细化,同时,提出了41项重点任务分工,明确了时间表,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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