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04.12.2018 12:13
本文来源: 水母网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中提出,山东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集中处理等固定污染源核发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
山东要求,要强化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设区的市黑臭水体沿岸的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的管理。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2019年底前,山东各设区的市建成区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其中济南、青岛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提前一年完成。
据了解,目前,山东6个设区的市8条黑臭水体尚未消除,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治理工程建设滞后。个别地区存在重治轻管、黑臭反弹现象,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不稳固。部分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管网建设欠账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尚未实现。
山东提出,2018年底前,济南、青岛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到2020年,其他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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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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