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布局保险业“十三五”

07.12.2016  21:32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东省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全省保险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进行解读。从会上获悉,山东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下文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指标保费收入年均增速15%-20%,2020年末达到3500-4500亿元。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3.83%,2015年达到1787.6亿元,位居全国第三,5年接近翻番,今年可望期突破2000亿元。从市场主体看,设立法人保险公司4家。各层级保险机构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从反映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看,保险密度1815.4元/人,较2010年增长了839.1元;保险深度为2.8%,比2010年提高0.2个百分点;总资产为3807亿元,是2010年末的2.14倍。二是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首批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实施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推动保险资金运用,保险直接投资余额达604亿元;分步骤开展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推出差异化的费率改革创新产品。三是功能作用显著增强。承担风险责任50.57万亿元,是“十一五”末的3.4倍。累计缴纳地方税收138亿元,提供就业岗位净增加58.98万个。

关于山东保险业“十三五”时期的目标,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指标保费收入年均增速15%-20%,2020年末达到3500-4500亿元;总资产争取达到6000-7000亿元;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力争新增15-20家各类保险公司,3-5家注册地在我省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业承担风险责任达到120-150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000-1500亿元。

同时,助推脱贫攻坚,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开发针对性的扶贫保险产品。促进保险与养老、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争取开展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发展多元化健康保险,推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运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模式,发展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各类责任保险。争取国家巨灾保险政策支持,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十三五”期间,山东将深化区域保险市场监管创新,探索负面清单模式下的监管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监管效率。强化保险信息披露,提高经营透明度。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防范交叉性金融产品风险,完善打击保险诈骗的长效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查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健全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机制,完善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此外,山东还将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将保险信用信息纳入山东省统一征信体系。推动落实财政、土地、税收优惠等政策,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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