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山东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
21.03.2018 17:3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山东将以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齐鲁环保小卫士等创建行动为载体,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使环境保护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山东的良好风尚。
其中,绿色学校创建的基本条件包括,获得过“市级绿色学校”称号; 注重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在控制污染、垃圾分类、资源回收、节约资源能源和校园生态建设等方面有制度和措施、绩效良好;在实施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中积极渗透环境教育和环保专题教育,鼓励、指导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的环境管理,校园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教育业绩显著;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较强,形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开展校园及社区的环保实践活动,参与面广、效果好,能带动周边的社区和家庭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各市根据《山东省绿色学校标准》,对符合标准的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等6项。
在前六批创建的基础上,省环保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继续开展第七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对在行动中表现优异的学校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并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为获得“省级绿色学校”荣誉的学校颁发牌匾。为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深入开展,今后每两年命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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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1.03.2018 17:31
故
事
王安德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8年3月28日,环保局厅
中国山东网:山东六部门出台《意见》 深入开展“绿色创建行动”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