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山东得象电器收款不发货 是维权还是敲诈?

31.12.2014  23:34

   中国山东网12月30日讯 (记者 张敏敏)近日,山西省霍州市坤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杨先生向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栏目反映,他与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碳晶电热板(画)采购合同并付款后,一直没有收到货。因为相隔太远“打官司”不方便,杨先生希望“通过媒体的压力把货要回来”。

   求助:打款6万元 只收到2.5万元的货

  杨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9月,他与山东得象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得象”)签订了采购合同,随后,他将3万元的货款打到了山东得象的银行账户上。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杨先生一直没有收到山东得象发的货。

  “我打电话催货,山东得象说山西省的总代理商已经给我发货了,可是我根本没收到货,管他们要发货单,总代理商也说没有。”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山东得象签订的采购合同以及他的转账单。采购合同上显示,合同总价款为3万元,规定“乙方(霍州市坤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全部货款直接汇入至山东得象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转账单上显示,霍州市坤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向山东得象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转账3万元。

  杨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收到过山东得象山西总代理商发的一批货,但那是他与总代理商签订的另一份采购合同上的货,不是与总公司协议上的货。

  “我与山东得象总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并将3万元货款打给了总公司;之前也与山西总代理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也已经将3万元的货款打给了总代理商。”杨先生说,不管山东得象的工作流程是什么样的,不管该由谁发货,他目前只收到了2.5万元的货。

   山东得象:实际只有一份合同 他想敲诈

  山东得象负责山西市场的销售部副总监韦先生回应,山东得象与杨先生只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并不是两份合同;而且杨先生一直与其公司的山西总代理商合作,采购协议也是与总代理商签订的,总公司与杨先生根本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他想利用我们公司工作流程方面存在的漏洞,进行敲诈。”韦先生表示。

  山东得象山西总代理商马经理告诉记者,杨先生是与他签订的采购合同,虽然他把货款打到了总公司,但还是由代理商发货。“因为杨先生想要开发票,所以他才协调总公司,为杨先生补了一份与总公司的合同。”

  马经理表示,不管是总公司还是他,总共就收到了杨先生3万元的货款,而他也已经将货物全部发给了杨先生。“杨先生想要发货单,但是因为负责给他发货的发货员请假了,发货单一直锁在柜子里,没办法出示给他。”

  杨先生为什么说自己只收到了2.5万元的货物?对此,马经理表示,他和杨先生签订的是10万元的采购合同,给杨先生的货物价格是优惠价格(也称为县级代理价格),但是因为杨先生只打了3万元的货款,所以他们只能按照乡镇代理价格给杨先生发货。“订10万的货一个价格,订3万的货是另一个价格,因为各自参考的定价不同,所以杨先生才会把3万元的货算成2.5万元。”

  马经理说,目前总公司已经意识到工作流程可能存在问题,导致了杨先生手上有两份合同,但是不管有几份合同,他们只收到了3万元货款,也只能发3万元的货。

   疑问:有几份合同? 打了多少货款?

  马经理说,他有很多方式证明自己已经给杨先生发了3万元的货,既然杨先生说单独给他打过3万元的货款,希望杨先生能够提供给他打款的证明。

  杨先生说,自己确实与总代理商、总公司各自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也确实分别给他们打了3万元的货款。“给总公司打款的证明我已经出示了,但是给代理商打款时,我是拿着3万元现金去银行存到了马经理的个人账户上,可能不太好证明。”尽管如此,杨先生表示,自己也会想办法弄到给马经理打款的证明。

  一份合同还是两份合同?6万元货款还是3万元货款?对此,中国山东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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