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抓获两名“红色通缉令”嫌犯

16.05.2016  11:13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去年共侦破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6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65人,涉案的金额近百亿元。其中,抓获赵汝恒等2名中央“百名红通人员”,异地追诉3名台湾籍逃犯,创全国首个境外异地追诉案例。

  据了解,在“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全省共从欧美等22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6名,追回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2.68亿元。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民警介绍,目前,已建立起防逃控逃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主要涉及的经济类犯罪包括六大类,分别是互联网金融犯罪、非法集资犯罪、假币犯罪、涉税犯罪以及传销犯罪和保险诈骗犯罪。

  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中,共破获案件43起,打掉团伙25个,排查发现涉及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的不良信息2000余条。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涉及的案件为604起,涉案人员2798人。其中,包括青岛“4.22”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计生产品案和德州“3.12”制售假冒伪劣卫浴用品案件。

  典型案例

  伪造信用卡利用POS机套现

  2014年7月,东明县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历时三个月缜密侦查,打掉一个涉及国内22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台湾)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特大制作伪卡利用POS机套现诈骗犯罪团伙。

  抓捕行动中,办案机关当场查获无线移动POS机式信用卡采集器1台、伪造银行卡成品337张、半成品4654张、空白卡坯1830张以及商场消费贷款卡面(面值1000元)254张。

  注册仿真账户操作股指期货

  在2015莱阳股指期货非法经营案中,犯罪嫌疑人嵇某磊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另案处理)在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庄子村汽车配件城3楼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据悉,自2015年1月起,嵇某磊等人利用伪装的操盘手,在中信建投期货公司注册的仿真交易账户进行交易,获利40余万元,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重点防范

  警惕P2P高额回报非法集资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韩杰介绍,“互联网金融犯罪中,主要警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打着高额回报、保障本金、保障收益的幌子诱骗投资者投资,从事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同时,还要警惕不法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等。

  对于非法集资犯罪,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借项目开发、投资等名义,或者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会员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与居民紧密相关的涉税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渠道虚开发票、代开发票、买卖假发票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