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改造
便携式组装沼气池 |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见习记者桑志朋
“到2017年,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8%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向环境排放的畜禽粪污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粪污处理模式基本建立;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初见成效。”
“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各地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区域养殖量达到‘三区’功能定位要求。粪污处理利用模式趋于成熟稳定,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取得突破。”
这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任务目标。
种养结合率低下导致处理成本高
投入不足,缺乏专门性研究
据测算,山东省畜禽养殖每年约产生粪尿2.7亿吨,其中粪1.8亿吨、尿0.9亿吨。其中,污水是养殖污染的主要来源,数据显示,全省COD排放和氨氮排放总量中,来自畜禽养殖的分别占70%和38%。
随着各级政府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重视,山东省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15年底,全省建设各类畜禽发酵床1350万平方米,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企业108个,年加工商品有机肥425万吨,全省畜禽养殖场共建设大型沼气工程360个,厌氧池总容积51.2万立方米,利用沼气发电企业63家,年发电量约7000万千瓦时。
但是,山东省畜禽养殖基数大,全省600多万个畜禽养殖场户分布各地,污染面广量大。
粪污处理成本高。根据测算,出栏1头生猪污水成本需要20元,1头奶牛每年的污水处理费用要260元,如果加上折旧和固体粪便的处理,成本还要增加50%。与之相对的是,畜禽养殖效益低,大多数场户无力对污染治理进行投入。近几年,各级财政在畜禽污染治理上投入相对较少,远不能满足粪污处理资金需求。技术支撑弱,无论在控源减排、清洁生产、无害化处理,还是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方面,缺乏专门研究、推广和服务力量,畜禽养殖污染监测和治理的标准、方法、技术难以满足需要,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建立。
此外,由于化肥增产的比较优势、耕地碎片化、农村劳动力缺乏等问题,使养殖和种植无法有效衔接,造成畜禽粪污无法得到充分利用。据调查,山东省真正实现种养结合的比例在20%左右,充足的畜禽粪肥资源与仅有1.4%有机质含量的土壤地力现状形成了较大反差。欧美等发达国家农作物产量70%~80%靠基础地力,20%~30%靠水肥投入,而山东省耕地基础地力对农作物产量的贡献率仅为50%,比欧美等发达国家低20~30个百分点。
合理布局全面推进设施建设
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需要从源头抓起,形成科学合理的养殖产业布局,《实施方案》明确,县级政府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畜禽养殖实际和环境保护需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其中,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即海河淮河流域内各市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提前1年完成;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对既有的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粪污处理利用措施,对不达标的限期治理。
畜禽粪污的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很关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即“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建设。“一控”,改进节水装备,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改变水冲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三防”,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山东省还将分类推行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在各类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推广自然发酵;在中小型生猪养殖场、肉鸭养殖场等推广垫料发酵床;在各类大型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和区域性有机肥生产中心对固体粪便处理上推广好氧堆肥发酵形式的有机肥生产;在大型畜禽养殖场、区域性专业化集中处理中心推广沼气工程。此外,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县建设工程和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场改造工程两项工程建设。
“四个强化”推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
强化政策支持、示范引导、科技支撑、监督管理
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治理、区域推进,目标分解、逐步实施”原则,山东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等情况,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分类、分批、分区域提供政策支持。对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予以补偿。对于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予以保障。从事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享受国家规定的办理有关许可、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法加快区域性专业化粪污无害化处理厂(中心)的环评文件审批工作。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要将符合要求的畜禽粪污处理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山东省还将研究集成一批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组织科研、教学、推广等各方力量,对场舍建设、饲料生产、农牧结合等关键技术组装配套,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与创新。通过示范、培养等多种方式 ,加快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并通过人才引进、交流合作、技能培养,建立一支与粪污处理利用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为强化畜禽粪污处理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指出,环保部门要把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逐步建立监督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日常抽查检测,定期公布检测成果。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农业部门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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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本报记者孙秀英 通讯员张颖海口报道 海南省海口市组织编制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通过了专家审查。
据了解,海口市畜禽养殖区划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3个区域。每个区域明确了具体适用的情形。
《规划》在对全市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测算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畜禽养殖污染物的处置情况,重点分析了畜禽养殖目前存在的问题。
“海口明确今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点方向,将以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较高地区为重点防治区域,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密集区域为重点单元,初步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海口市环评处有关负责人说。
专家组认为,《规划》编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规划目标明确,调查数据基本翔实可靠,养殖区域划分较合理,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措施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