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小长假山东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31.03.2016  08:14

2016年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山东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4月2日0:00至4月4日24:00(清明节假期)和4月30日0:00至5月2日24:00(劳动节假期),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一级公路收费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站免费车道对小型客车不发卡抬杆放行;为平稳过渡,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于免费通行开始和截止前3小时对小型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