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改革攻坚增活力 “文化强省”奏出最强音

21.10.2015  09:40

  山东省是提出“文化强省”最早的省份之一,早在2007年6月省第九次党代会,就提出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战略目标。由“大”到“强”,一字之变,凸显出山东发展先进文化的决心和信心。

  “大”是指数量、规模,“强”则是指在此基础上质的提升和飞跃。文化的“强”是指文化现代化、文化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综合提升展示。要实现这一提升,必须从体制、机制上予以突破,进行文化“深改”。

  十八大召开以来,尤其是2014年“深改”元年以来,山东根据中央部署安排,推动文化“深改”,主动作为担当,改革效果加速显现。文化体制越改越活,文化产业越做越强,文化惠民工程越来越具体,文艺精品不断涌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共同思想基础越夯越实。

   “深改”释放文化改革发展活力

  文化“深改”推进以来,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攻坚克难,利好政策频出。

  2014年,省两办印发了《山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至2020年)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

  作为全省文化深改的“超脑”,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明确职责定位、强化顶层设计。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专项小组职责定位和工作制度。先后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山东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要点》、《文化体制改革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和《山东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

  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文化“深改”明晰了路径。由局部到整体,由个别试点到全面铺开,文化体制改革破冰涌流,波澜四起。

  文化综合执法是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2009年临沂市率先在全省探索出“三局合一、联合执法”的临沂模式,在全省推广。近两年,山东省继续理顺文化行政管理机构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关系。经与省编办沟通,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加强文化领域管理与执法统筹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由文化行政部门管理”。健全的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成为山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守护者,创新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者

  改革,就得“摸着石头过河”,敢走前人未走之路。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2015年,中央明确要求探索建立党委政府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山东组建“山东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作为山东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既贯彻了中央要求,又体现出山东特色,兼顾各方,取得了“最大公约数”。

  改革,难在向自己“开刀”,做“减法”。乘着简政放权的“东风”,青岛市文广新局严格以“凡未经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为原则,在全市推行文化系统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深挖细抠、不留死角清理,由原来实施的44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撤销、下放、削减至3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出台了《青岛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创新了互联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新模式,行政审批事项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全面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居全国领先水平。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推广了青岛经验做法。

  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为文化改革发展注入新动力。山东省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已完成转企改制的文化单位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齐鲁传媒集团、山东演艺集团、山东影视传媒集团的组建或改制重组工作,加快进行人员分流安置、资产评估、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等工作。推动组建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推动山东出版传媒、青岛城市传媒、半岛传媒、鲁视领航文化传媒和世纪金榜、世纪天鸿等文化企业股改上市。

  机遇难得,前景广阔,山东文化改革发展也面临很多困难和阻力。唯有遵循科学发展规律,破除来自体制、机制的种种藩篱,把该由政府做的交给政府,把属于市场的交还给市场,才能真正释放出文化改革发展的活力,为文化强省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