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

29.10.2015  13:04

齐鲁网 10月28日讯 ( 山东台 庞峰 毕美娟) 山东日前出台《关于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的意见》。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意见》出台的政策内容等进行解读。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此次发布会上,省财政厅重点围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管理、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现场,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周诺提问到,“您(窦玉明)刚才介绍了这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面的有关政策,抓住了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核心要素,请问这些核心要素有哪些主要创新点?”对此,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表示,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收益不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财政不再统筹;按照“首席负责制”原则,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合理制定团队内部收益方案。

科技成果供求双方信息交流不通畅会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受到影响,省科技厅明确将完善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山东省省科技厅巡视员徐茂波表示,这个平台立足于整合技术交易供需与服务资源,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技术交易相关资源,开展技术转移和商务服务,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技术交易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

十二五以来,山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初步统计,去年山东高校承担企业委托的科技项目7623项,企业支持高校科研经费15.2亿元,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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