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敲定政务公开“路线图” 饮水安全状况每季一晒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敲定了今年全省政务公开“路线图”。山东提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另据了解,在山东,自今年起,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每季度都将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据了解,山东将按照国务院部署,适时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另外,在环保信息公开方面,山东提出,自2016年起,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而且,山东还将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
教育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这些信息都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今年,山东将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而且,还会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山东将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并且,完善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议题讨论。
山东还提出,各市各部门要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